核心提示:经济合同签定后主办部门经办人应在七天内将合同副本送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室暂存。合同履行完毕(包括已依法变更、解除)应将合同正本移交法律登记存档,与此同时法律事务室返还合同副本给经办单位存档备案。第一条经济...
经济合同签定后主办部门经办人应在七天内将合同副本送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室暂存。合同履行完毕(包括已依法变更、解除)应将合同正本移交法律登记存档,与此同时法律事务室返还合同副本给经办单位存档备案。
第一条
经济合同档案应做到有分类,有登记,保管完整,查找方便,管理有条理,并做到防火、防水、防虫蛀。
第二条
借阅经济合同档案需经法律事务室负责人同意,经手人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和归还手续,以防散失。
第三条
经济合同档案销毁必须报请总经理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