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了规范海关监管场所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仓库管理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监管场所应当按照海关规定的样式制作监管场所标志牌,并悬挂在监管场所入口处显...
为了规范海关监管场所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仓库管理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监管场所应当按照海关规定的样式制作监管场所标志牌,并悬挂在监管场所入口处显著位置。
二、监管场所内只能存放海关监管货物。监管场所内液/气体化工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毒及放射性货物应当带有明显标识,并不得与其他类货物一起存放。
三、监管场所应当依据海关监管要求设置相对独立的海关查验场地。
四、监管场所应当按照海关要求发送和接收电子数据。随时接受海关查阅监管场所的货物进出和存储等情况的纸质单证或者电子账册。
五、根据海关监管需要,应当在监管场所出入通道设置卡口,派员值守,并配备相应设备,与海关计算机联网。
六、监管场所应当凭海关纸质放行凭证和电子放行信息放行海关监管的运输工具、货物。
七、海关检查运输工具或者查验货物时,监管场所应当按照海关要求,将货物移至相应的场地,并应当为海关检查运输工具或者查验货物、提取货样提供条件。
海关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时,监管场所应当派员到场协助,并应当在相关单据上签字。
八、监管场所应当及时将监管场所内存放超过3个月的货物情况向海关报告,并协助海关办理相关手续。
九、终止监管场所经营或者监管场所被海关注销经营资格时,应当按照海关要求对监管场所内存放的海关监管货物作出及时处置。
十、监管场所应当建立健全与海关监管有关的人员管理、单证管理、设备管理、安全保卫和值班等制度。
监管场所应当配备相应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当接受海关业务培训,并熟悉海关规定。
除安全保卫人员和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在监管场所内居住。